【摘要】:现在城市很多基建工程在施工,例如地铁施工,这样的施工有一个大问题,就是对施工周边房屋有所影响,很多居民会反映因为周边施工导致房子开裂,地基下沉等问题。这样就有了纠纷,既然有纠纷就要解决问题,但是如果施工前没有做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的话,就没有什么依据证明工程跟受损房屋的关系。这也是因为近些年很多建筑工程周边房屋出现了受损情况,因此跟施工方有着非常复杂的纠纷,如果选择做施工周边房屋做施工前后的检测鉴定,这样就有依有据,赔偿事项也是非常明确简单,大大减少纠纷双方的矛盾。
【关键词】:施工影响;房屋稳定性
1 工程概况
本次检测范围为一处拟建幼儿园项目,为一幢地上三层地下局部一层的框架结构建筑。房屋采用桩基础,最大开挖深度为4.50m,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。
为保护相邻建筑物的正常使用,客观评估基坑施工对相邻建筑的影响,对基坑周边的12幢房屋进行稳定性检测。通过初测,得到在地下工程施工前为本次检测的房屋建立初始数据,为地下工程完工后对周边相邻房屋进行初测和损坏评估提供依据。施工后进行复测,对基坑周边房屋进行施工后损坏情况进行检测,并与初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,客观评估地下工程施工对建筑物的影响。
2 施工前周边房屋检测
1)首先调查房屋图纸、建造、改建和使用历史等相关资料,找到建筑的平面图;调查房屋和相邻工程之间的相邻道路地段、围墙等是否有开裂或者有严重倾斜变形等现象。
2)调查并确认房屋基本结构体系,分析结构薄弱的环节。
3)检测房屋沉降、倾斜情况,应重复测不少于2次,取中间值作为监测初始值;在道路标识(路灯、道路路面等)设置监测点,观察地面的沉降对管线的产生影响,应重复测不少于 2次,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。
4)检测并记录房屋已有完损状况,采用描述、照片等记录现状,调查建筑物室内外的裂缝与损坏现状的原因,分析房屋的完损等级及抗变形能力调查,并且布置裂缝监测点。
5)调查基坑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等,分析施工对房屋产生的影响。
6)提交施工的前面检测报告。
3 施工后周边房屋检测
1)复核检测一般建筑沉降、倾斜变形情况以及道路路面沉降监测对管线的造成的影响;
2)复核一般建筑的裂缝与损坏情况;
3)比较相关裂缝、房屋变形的发展情况;
4)分析相邻工程施工对一般建筑的影响程度;
5)结合结构的特性分析新建工程施工影响的程度,提出处理措施建议,对损伤提出处措施和建议;
6)提交检测与监测总结报告。
4 建议报警值
根据对相邻工地施工情况的调查,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,布置监测点并设置初始值,并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基本依据,根据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》(GB 50497-2019)、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 50292-2015),提出建议报警值如下:
1)倾斜:建筑整体倾斜度累计值达到2‰。
2)沉降: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大于地基允许变形值3‰。
3)裂缝:砌体结构墙体裂缝宽度增量达1.5mm、地坪裂缝宽度达10.0mm,并有发展趋势。
5 施工影响分析
S1、S2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42‰,S3、S4及S3辅二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74‰,S5、S6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77‰,S7、S7辅一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91‰,S8、S8辅一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93‰,S9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88‰,S10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74‰, S11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67‰,S12房屋倾斜变化量最大为0.72‰,均小于报警值2‰;除S9房屋Q1测点倾斜率略大于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 50007-2011)限值4‰外(未达到危房限值),其余各幢房屋整体倾斜率均未超过设计规范限值要求。
S1、S2沉降变化量在7.5mm~12.1mm之间,S3、S4及S3辅房沉降变化量在19.8mm~42.6mm,S5、S6沉降变化量在18.1mm~35.3mm之间,S7沉降变化量在12.9mm~19.9mm之间,S8沉降变化量在7.9mm~18.6mm之间,S9沉降变化量在3.9mm~8.7mm之间,S10沉降变化量在3.3mm~7.5mm之间,S11沉降变化量在6.1mm~6.6mm之间,S12沉降变化量在3.4mm~7.4mm之间。结合房屋平面布置情况,各房屋不均匀沉降均小于地基允许变形值3‰(报警值)。
受检房屋裂缝及损伤情况检测表明,目前受检各幢房屋未发现基础存在明显的变形或屋面渗水现象。房屋损伤与施工前检测结果对比,S1~S8主要存在个别墙面裂缝稍有增大、个别墙面存在新增细缝、少数非承重结构构件存在开裂或破损、局部地坪开裂等现象;S9~S12损伤状况变化不明显;各幢房屋墙体裂缝增量均未达到报警值1.5mm、地坪裂缝宽度均未达到报警值10.0mm。
通过对房屋变形监测和损伤对比分析,新建九曲幼儿园工程项目施工对受检房屋有一定影响。
6 结论和建议
(1)受检各幢房屋倾斜率变化是是否大于报警值2‰,房屋测点倾斜率是否大于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 50007-2011)限值4‰外(未达到危房限值)。
(2)各房屋不均匀沉降均是否大于地基允许变形值3‰(报警值)。
(3)目前各幢房屋均未发现基础是否存在明显的变形或屋面渗水现象,各幢房屋墙体裂缝增量是否达到报警值1.5mm、地坪裂缝宽度是否达到报警值10.0mm。
(4)通过对房屋变形监测和损伤对比分析,该工程项目施工对受检房屋是否有一定影响。
(5)建议对受检房屋存在的损伤进行修缮处理。
(6)建议房屋后期使用过程中,对房屋加强检查和维护,若有异常情况,应立即采取措施。
参考文献
(1)《工程测量标准》(GB50026-2020);
(2)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;
(3)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 50007-2011);
(4)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(试行)(城住字(1984)第678号);
(5)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 50292-2015);
(6)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》(GB 50497-2019);
(7) 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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